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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民间借贷解释最高法 民间借贷 解释

债权债务 2021-05-30 20: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法院民间借贷解释: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你好,民间借贷解释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是这样规定的,民间借贷的利息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确立,但是有法律限制,约定年利率在24%以下的为合法利息,债务人应当按约定偿还;约定年利率超过24%但是在36%以下的为自然债务,债务人自愿偿还法律不强制;预定年利率超过36%的为非法债务,债务人无义务偿还,已经偿还的构成不当得利,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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