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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老公离婚,但是找不到其他人。我去他住的法院起诉,要求送达法院公告。但是法院拒绝受理,因为我找不到其他人送达。请帮帮我!怎么做才能离婚?谢谢大家。

离婚 2021-05-31 0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即人民法院在穷尽其他送达手段无法找到被告的情况下,会采用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的方式,经公告一定期间后即视为法律上已经送达被告,可以开庭缺席审理
  • 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会轻易判离。
  •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判决,如果确已感情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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