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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司法解释

综合法律 2021-06-03 2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解释:《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 所谓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证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义务的能力。所谓拒不履行,是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中所确定的义务
  •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 员移送执 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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