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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总是打我,不肯和我离婚。他已经分开四年没有联系了。现在和别人有了孩子,想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办?法院会发现我和别人有孩子吗?

离婚 2021-06-06 10: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就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来解决,而是需要以起诉离婚的方式来离婚了。当然,原告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在开庭前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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