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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国有企业代持民企股份,转让给被代持方(民企)股份的时候,期间如果股权对应的资产增值,是否仍可平价转让?(因为当初仅仅是代持))

股权转让 2021-06-06 19: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代持股权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后可以进行出售,如果名义股东将其代持股权私自处分,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该处分股权行为无效,但工商登记股权在代持人名下,第三人往往不知道代持关系而善意相信代持人享有股权。
  • 但是转让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是可以转让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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