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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服装厂工作半年多了,现在拖欠工资三个月了。没有劳动合同。我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但是不批准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1-06-07 14: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不发工资要及时追讨,如果有终止劳动合同的,那么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的。
  • 你好,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的话,可以起诉要求给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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