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律师!我公告丈夫离婚,第一次判决不许离婚,我多久再次公告他?谢谢

离婚 2021-06-08 2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简单说,离婚案件如果仅有一审程序,用简易程序审理最迟三个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审理最迟六个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审程序,则再一审程序中再加上三个月。
  • 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离婚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公告离婚是一方当事人外出下落不明,法院会在法院报上公告其开庭时间,通知其到庭参加诉讼,公告期满后,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就会缺席审理并作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案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遂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