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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没有写担保协议书,只有在担保人处签名,有法律效益吗?法院可以执行他的房产吗

债权债务 2021-06-09 0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为债务担保的,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债务一般是到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即是说在此规定期间内担保合同是有效的,之后添加的则是无效的。
  • 担保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在借款人无力还款时,担保人肯定要为自己担保的内容承担一定责任的,但是法律也保护担保人的权益。如果担保人已经履行了担保义务,之后,担保人可以就自己承担的担保数额,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借款人追偿。
  • 具体看情况的。抵押人与债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及抵押登记,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则债权人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然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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