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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感情不好,我同意和他离婚,他不同意,就叫我去告!开庭前几天我撤诉了!我想问如果还想离婚,可以起诉多久!起诉法院会决定离开吗?

离婚 2021-06-10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20-25天之后吧,法律对开庭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对案件的审结时间有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如果第一次诉讼没有判离,需要等待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这六个月是为夫妻双方设置的冷静期,如果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这时判离的可能性就很大了。所以,从实务来看,从第一次起诉离婚到最终判决离婚,可能要经历一年的时间。
  • 第一次起诉离婚并没有时间限制,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新证据新情况,要在第一次起诉的六个月后。离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还有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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