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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将我解雇了可是他不认可,不发送给我薪水的原因就是我沒有交离职报告,但是他辞我还必须叫离职报告吗?我能申请办理劳动仲裁吗?

仲裁 2021-06-10 17: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
    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由用个单位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节,证明自己解除合法。否则就可能被认为是违法,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你好,如果你要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是在员工并没有失职的情况下去接触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也是要给予员工解除时的经济补偿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解除的时候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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