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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让见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吗?

离婚 2021-06-11 03: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仍然不让您探望孩子,法院会将对方列入失信名单,还可能会给予警告、罚款,严重的话会拘留。
  • 你好,作为孩子父母是有权探视孩子的,不让探视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如需帮助可委托律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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