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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来过我家。他有一个一四岁的儿子,我们几乎没有感情。最近甚至怀疑外面有人。从今年年底开始,我就一直在闹。真的受不了。我不能继续了。我想离婚,但他不同意。我得有个孩子。如果我起诉离婚,孩子判给谁?因为孩子出生在我父母大,他强行把孩子带走了。我丈夫来过我家。他有一个一四岁的儿子,我们几乎没有感情。最近甚至怀疑外面有人。从今年年底开始,我就一直在闹。真的受不了。我不能继续了。我想离婚,但他不同意。我得有个孩子。如果我起诉离婚,孩子判给谁?因

离婚 2021-06-11 0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儿子究竟跟谁生活由谁来抚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从实践上,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要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确定;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
  • 按照实际情况来说,你好,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要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确定;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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