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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劳动合同书,欠薪,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1-06-11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法律并没有对一个工作月度结束后的工资何时发放作出规定。
    由于各单位对工作时间的起止计算不同(比如有从月初至月末计算的;有从当月27日至次月26日记算的不等),因此,工资发放时间也不尽相同,但比较共性的工资发放时间,是在工作月度结束后的15-20天内。
    超过这个时段就属于不正常,若超过一个月则属于违法了。
  • 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劳动者有工作证据索要工资的有四种途径:
    1、协商;
    2、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比较特殊的民事纠纷,它的原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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