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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交了房子的首付,房产登记是写两个人的名字,但最后没有结婚,房子怎么分?

离婚 2021-06-11 16: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子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婚后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需详谈请来电。
  • 如果离异,女方需要支付给男方首付款的全款,一半的共有还贷款项和自共同还款起该住房增值部分一半的钱,没有还清的放贷归女方个人债务,和男方无关,以上是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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