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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公司工作一年半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开除我,说我只赔偿一个月。是否合理合法?谢谢你。

合同纠纷 2021-06-12 04: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如果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即一年两个月的工资。
  • 答不答应是你说权利,如果公司辞退,是要给经济补偿的,一工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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