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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中如何区分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借条上只写了金额和还款期限。

债权债务 2021-06-12 06: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与担保性质有关。如果在担保时约定了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还款的,则为一般保证,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在担保时无任何约定,则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在还款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 担保人与共同借款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如果是一般担保,只有在债权人向法院告诉了,证明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方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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