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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有效期过了,现在是第5年,打官司还有用吗?

债权债务 2021-06-12 1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您好,这得看看你的借条上有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没有约定还能,有的话就得看时间有没有超出,超出的话还要看看你有没有时效中断的证据。
  • 借条的有效期一般是自还款日期次日起3年,只要有借款人签名就可以
    但是光有借条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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