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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结婚2年的女方想离婚,结婚时给了6万元彩礼,没有金银首饰,父母结婚6万元,一共12万元一直保留在父母卡上。我喜欢咨询。现在离婚可以要回一部分彩礼钱吗?

离婚 2021-06-13 0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你好,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同居生活,或者一方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已经领取结婚证的,返还彩礼的可能性不大。
  • 你好,离婚时退还彩礼的情况有三种,没领结婚证的,办理了结婚手续但没有同居的,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男方如果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应该酌情返还一部分。如果领证并且同居了可以不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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