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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问下??买房子写女方名字??女方户口没有迁到男方家??户口还在娘家??会有什么影响吗

离婚 2021-06-13 07: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屋买卖和户口相关的问题,具体入戏: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 结婚后男方户口可以迁到女方,流程如下:
    1、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让他们写接收证明;
    2、就要到迁入的镇计生办进行填写证明;
    3、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4、到县户政府批字还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5、到迁出的居委会填写迁出证明;
    6、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 当然可以。根据公安部的户籍管理政策,夫妻之间可以互相投靠的.即可以将男方的户口迁入女方户口所在地。先去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准迁证,再回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迁移证,再回女方户口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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