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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婆出轨,和第三者聊天记录,我发给她家亲人,属于侵害名誉权吗?如果是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离婚 2023-04-18 19: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您的具体案情诉求是什么呢,需要做一下详细描述
  • 你好,属于的。
  • 你好,你描述的情况建议和你老公协协商属于侵犯个人隐私
  • 法律分析:如果要想让出轨方与第三者往来的短信、邮件、聊天记录被法院采信,要保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账号是谁的、消息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
    另外, 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否则很难被法院采信。外遇曝光后,出轨方写下的悔过书或保证书等材料上如果有他们的手印,就可以被法院采信。
    显示出轨方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照片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录音资料可以被法院作为婚外情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提交录音资料时要证明其是未经修改过的。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切忌不能侵犯他人隐私权!如果是偷拍,只能是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通过宾馆监控录像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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