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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在一起,但没离婚,小孩的户口可以过给女方吗

离婚 2021-06-13 2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因此小孩的监护权和户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 女方没有工作,可以申请主张小孩的抚养权。而且对于哺乳期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对于过了哺乳期后,还是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条件,哪一方的条件更有利于小孩成长为原则。
  • 如果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的话,则离婚后小孩是可以迁到男方家的。但是,如果离婚后,男方的户口不动,而是由女方迁出户口的话,小孩的户口也是不需要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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