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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脸上有疤痕,可以要求伤残鉴定吗?司机负全责。脸上缝了三针,现在留下疤痕,明显位置大概2 cm左右。不做司法鉴定有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21-06-14 0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里的标准只可以作为参考,具体的还需要到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准  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涉及面部伤残的:二级伤残:
    2.
    2.5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六级伤残:
    2.
    6.8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八级伤残:
    2.
    8.5面部瘢痕20cm2以上,影响容貌。
    2.
    8.6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十级伤残:
    2.
    10.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
    2.
    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
    2.
    10.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建议:去司法鉴定机构评残,一般做伤残等级鉴定至少需要以下材料:
    1.病历本及住院的大病历本,
    2.所有的X片子,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出、入院小结,
    5.被鉴定人身份证,另外,提醒:一定要被鉴定人亲自去鉴定机构。
  •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 车祸导致皮肤损伤,受害人需要去伤残鉴定中心鉴定等级后才能确定伤残等级,再根据伤残等级向过错方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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