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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手机号码被朋友借走了他说过两天和我一起去的,结果过了快半个月了还没还我,我问他要他又说过两天发几千给我让我在买一个怎么办?

诉讼 2021-06-14 0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 朋友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
  • 借款人借钱逾期不还的,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追债申请强制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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