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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的时候有两个孩子,一个人,各自生活的孩子的抚养费各自负担,离婚后我不给孩子,一直住在前夫那里,现在他告诉我生活费,孩子现在十岁了,我想回来,如果他还不给我怎么办?

离婚 2021-06-14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是靠证据说话,只有以下证据,法院才会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根据实际情况,不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拒付抚养费的,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起诉主张抚养费
  • 两个孩子,可以让对方多给抚养费,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根据离婚协议向对方索取,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有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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