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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别人钱,但我是亲自还的。我离开的时候忘记拿回借条了。现在她不承认我还给她了,还在欠条上加了别的钱让我还钱。没有写还款日期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1-06-14 2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如果债权人不讨要的话,可以日后还。但是如果债权人要求还钱,随时讨要都是合法的。因为借条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找借款人还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债务人借钱不还且不承认债务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第一,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存在债务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你好,有借条借钱不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要求对方返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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