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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居间协议,房产买卖合同书(并不是网签合同)房屋不买,付了房主两万块合同违约金,还必须付介绍费吗?人民法院调解员说需付一部分。

调解 2021-06-15 08: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介居间不成功,委托人无需向中介公司支付报酬,但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或者损害赔偿责任。  很多人都认为中介公司居间必须成功,否则即是违约。但是,委托人恰恰忽略了居间服务的本质特征,即“居间性”。
    居间服务是信息服务和媒介服务,即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中介公司在居间服务中所担当的角色就是向承租人或者出租人提供交易信息,并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
    中介不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内容,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中介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算不算违约是由居间服务的特性决定的,不以我们的认识为转移。房屋中介违约怎么办,房屋中介违约如何处理?读过本文,您一定已经十分明了了。除非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否则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不算违约。
  • 主要看居间人是否已促成买卖合同签署生效。依照《合同法》“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故居间方促成买卖合同签署生效后,居间方即有权收取居间服务费,居间合同终止。
    至于买卖合同开始履行后,因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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