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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二婚,婚前他买了一套房子,他只付了首付,剩下的要我们一起还女方有财产分割吗?

离婚 2021-06-15 08: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你支付的首付部分最好双方约定清楚,或者让对方打借条,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房产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但婚后的还贷及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应当平均分割。
    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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