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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全责,直到对方手指肿了,其他都不严重。医药费过千,电瓶车坏了。总的来说,对方让我加医药费一共4000。总的来说,我需要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 2021-06-15 13: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发生后,先由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划分,在出具事故认定书时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伤者在出院后可以与对方及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事宜,进行了鉴定的,根据等级计算伤残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还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多项费用。对方有保险公司一般由保险公司赔偿,对于二次手术费用,可以进行商议,进行一次性赔偿,没有必要等到二次手术后再处理。
    二次手术费用也可以进行鉴定来确定。最终协商不成,只有向法院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
  • 车祸全责需要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具体根据伤情程度等方面计算。
  • 法律上没有伤养费这一说,可以要求索赔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住院费、代用器官费及内固定器材费、再次手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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