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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如果调解人员因为怕调解双方在调解当日争吵,所以违背一方想庭前调解的要求,而强制直接开庭,这样是不是违法?谢谢请问如果调解人员因为怕调解双方在调解当日争吵,所以违背一方想庭前调解的要求,是不是违法?

调解 2021-06-16 0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法院没有判决双方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执意离婚的,那么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其次,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继续生活。这与当事人第几次起诉离婚没有任何关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派出所的调解,属于当事人双方在行政机关主持下的调解程序,不具有终局性。但调解协议相当于是一份民事合同,表示已经就此事达成和解,一般是不能反悔的。如果协议明显的不公平、对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提起之时,调解即终止。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要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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