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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离婚程序应第二次离婚该怎么弄

离婚 2021-06-16 11: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一、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庭前工作。
    四、当事人参加庭审,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五、领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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