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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一起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认定书是对方的全部责任,对方让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现在没看,自己也没钱,对方也不想先垫付,这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 2021-06-16 16: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不用垫付,伤的轻的话,伤者可以自己垫付,出院后可以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对方伤的重的话,出于人道主义,车主可以适当的垫付医疗费用,如果车辆有保险的话,将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封顶
    12.2万元(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承担1万元;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费用承担11万元、财产损失承担2000元),不足部分由车主承担,如果车辆是全险的话均由保险公司承担,车主不用出什么钱。
  • 车祸责任方无力赔偿时,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债权凭证,今后十年之内的可被执行财产都可支付给受害者
  • 对于没有能力支付受害者赔偿金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对肇事车辆(肇事车辆归肇事者所有)进行查封拍卖,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向申请执行人签发一个债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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