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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拖欠工资6个月,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有N+1的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1-06-17 12:0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 拖欠员工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 拖欠员工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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