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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有人行道不走,走非机动车,被电动四轮撞伤死亡了,行人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21-06-17 13: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机动车”,是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
    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所以,非机动车相对机动车而言,其车型在重量、速度方面远远低于机动车,其撞击力度也远不及机动车,非机动并不需要投保交强险
  • 发生车祸造车人死亡的责任认定标准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被撞伤的责任认定:
    1、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4、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5、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6、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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