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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打了一个人,伤的是眼睛,住院一段时间,医生都不会用药了,但他就是不出院,请问是不是从医生不用药开始,可以不给他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住院一段时间,但他就是不出院,是不是从医生不用药开始,可以不给他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交通事故 2021-06-18 1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你好,一般住院期间才有护理费,护理时间,可以鉴定。
  • 受害人被打死的,侵权者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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