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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诉离婚,孩子被哥哥收养,但我没有做收养。我或者芬迪能拿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 2021-06-18 11: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按照以下情况判决: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
    第二,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原则上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判决;
    第三,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争取孩子意见。
  • 可以。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即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方式变更孩子抚养权或者向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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