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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认定对方有责任,对方依靠全部危险,不出现,医疗费保险公司可以报告大部分,其馀部分不能报告,让事故所有者报告,所有者不报告,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21-06-18 12: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
    2、交通费
    3、住宿费
    4、医疗费
    5、误工费
    6、护理费
    7、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鉴定费
    10、残疾赔偿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12、丧葬费
    13、被扶养人生活费
  • 对方全责,无责方可以向保险方报保险,但无责任方所投保的保险方无承担保险金给付义务。
    《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按照规定,也需要报保险。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己方交强险也需要在额度内赔偿对方损失。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8条,第4项规定,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交强险无责任死亡残疾赔偿限额为
    1.1万元,无责任医疗费赔偿限额1千元,无责任财产赔偿限额1百元。
  • 车险理赔不一定需要车主本人亲自去网点办理理赔手续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在完成事故责任赔偿以后,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去办理。只要资料提供正确完整,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给予保险理赔。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一般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
      
    2. 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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