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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因为男性有第三者,,房地产有大楼,有平房。男人有工作,有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离婚是怎样分割的?房子是怎样分割的?

离婚 2021-06-18 13: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有外遇属于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这种行为虽然有悖于情理,但是不作为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主要依据。也就是说,当事人以对方出轨为由提出重新分割财产,不会获得法律的支持。
    1、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是过错方等,对房产分割都有影响,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 住房公积金是建立在工资关系上的一种福利,住房公积金直接与工资相关联,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对于当事人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者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及各人分割得到的公积金数额,考虑到双方各自名下的公积金数额不均等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一定的条件,可以考虑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合理的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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