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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由女方抚养,再婚。婚后孩子一直由孩子的叔叔抚养,可以起诉监护吗?已婚家庭不允许前妻带孩子,所以孩子一直是叔叔带大的。怎么才能拿回抚养权?

离婚 2021-06-19 0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根据规定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双方协商不成的,起诉处理。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原抚养人没明抚养能力。
    2、原抚养人有家庭暴力倾向或其它不良品质,对孩子教育不利。
    3、原抚养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4、原抚养人再婚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别人抚养的。
    5、原抚养人有其它违法行为而侵犯子女权利的。如不让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 女方想要变更抚养权,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女方可以与男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并可以经过公证处公证。
    2、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女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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