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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两人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外人不知道离婚,中途被前夫家暴行多次,这种情况能否起诉,离婚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前买了房子,离婚时写着没有共同财产,这时能否再分割,谢谢。

离婚 2021-06-19 0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财产分割和离婚一般都是同时进行的。但是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存在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或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 离婚财产可以再次分割。《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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