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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不召开业主大会,私自和物业签合同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21-06-19 14: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是委托者和受托者的关系,是聘用与受聘的关系。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决定委托或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某个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
    两者无隶属关系,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也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两者在法律上是平等的。
  • 为维护小区业主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及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需要,而依法设立这一民间性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
  • 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不再接受物业服务企业事实服务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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