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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距离我们小区外面30米左右距离,养的警犬,噪音,臭味,严重扰民,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损害赔偿 2021-06-20 0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权法》也对此有明文规定,居民小区内开设此类经营性质的小店,将居住用房改变性质用于商业用途的,须征得相关利害人的同意,否则小区内不能开设经营场所。此外,外墙墙面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如果要在外墙上安置排烟设施,须经过全体业主过半数的同意才能建设。
    对于违反《物权法》,改变房屋用途,产生噪声侵害到居民权益的行为,居民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或者起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碍。
  • 环境污染的种类繁多,包括了大气污染、噪音污染、水体污染等等。因此,在遇到不同类型的污染时需要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投诉。
  •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污染;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产生的噪声污染由环保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城市范围内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偶发性强烈噪声污染由公安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机动船舶发出的噪声污染由港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在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受到噪声污染时,可根据噪声种类向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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