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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全责,对方的车损费,我需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21-06-22 0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车辆损害的保险理赔问题,首先在双方都有责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各自损失2000元范围内赔偿,超出部份按责任大小进行分担,如果损失在2000元之内,可以申请互撞自赔(就是到自己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一般保险公司是可以接受的,但也请和自己的保险公司联系为准),如果对方无责,对方只承担100元(也是由保险公司出)。
  • 交通事故中,车辆折损费一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贬值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各地法院判决有差异,大部分不支持。 如果是新车的话可以到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做鉴定, 计算公式如下:{〔车价款(元)×行驶里程( K m)〕/1000}×n%。
  • 关于折损费,受害者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诉讼等方式索赔。没有达成和解,保存好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索赔。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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