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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物业经理私自收取了业主的取暖费,没开条,现供暖公司让在交供暖费,但是这个经理离职了,这个物业公司有责任吗前物业经理私自收取了业主的取暖费,但是这个经理离职了,这个物业公司有责任吗

争议解决 2021-06-22 10: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未经供热公司的确认私自拆除屋内供暖设施的行为实为不妥,且其仅拆除了房屋内的散热器,其房屋内的供暖管道依然能够提供一定程度的供暖,仍应向供热公司交纳相应的供暖费用。
  • 由于供热服务的公益性,供暖合同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供暖方和取暖方不能单方行使终止权。供热单位应持续整体供热,在采暖方欠费时,供暖方不能随意推迟、中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
    在业主未按期缴纳供暖费时,供热单位需要催告业主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如果过了合理期限仍未缴纳,供热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业主缴纳,而不能随意中断供暖。如业主恶意拒绝缴纳供暖费,供热单位经市政管理机关批准后,才可对其停止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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