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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爸爸今年70岁,在工地干活,不小心重物砸伤右脚中指,已经截止了,我应该这么向对方赔偿在工地干活,不小心重物砸伤右脚中指,已经截止了,我应该这么向对方赔偿

劳动纠纷 2021-06-22 18: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赔偿包括医药费,后期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
  • 您好,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赔偿费用可以包括医疗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和伤残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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