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直接审理原则与言词审理原则

离婚 2023-04-17 17: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同的案子不同处理
  • 法律分析:
    (一)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
    (二)所谓直接原则,是指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直接审查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直接原则又可分为直接审理原则和直接采证原则。
    (三)所谓言词原则,是指法庭审理须以口头陈述的方式进行。包括控辩双方要以口头进行陈述、举证和辩论,证人、鉴定人要口头作证或陈述,法官要以口头的形式进行询问调查。
    (四)直接言词原则,是诉讼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它直接涉及到对证据的调查与采纳以及对证据的判断问题。直接言词原则是直接审理原则与言词审理原则的合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威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