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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半年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尚未履行。如果你在法庭起诉,协议的有效期是多久?本协议到期后是否仍然有效。

离婚 2021-06-23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实际上是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确定了一条标准——该笔债务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一方频繁发生借款行为挥霍一空但另一方却毫不知情,或者夫妻一方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故意发生借款行为,以期通过离婚时对方偿还部分欠款来获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形。
    如果一概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借款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判决由双方共同偿还,显然有悖法理,因此法院在处理婚姻期间的借款时,都会审慎地审查该债务发生的时间、原因以及用途,从而确定该笔债务的性质,最终判定债务的承担者
  •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具有协议内容的复合性、生效条件的特别性、解除效力的前置性的特征。
  •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不能反悔。但是,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形,即一方当事人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在与对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二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自发现起2年内请求法院再次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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