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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综合法律 2023-04-17 13: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 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每半年征收一次,申报时间一般是在4月和10月,但有的地方税务并未按照此规定严格执行:
    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半年申报缴纳,其中上半年为4月15日前,申报缴纳的税款不少于全年应纳税额的50%,下半年为10月15日前;
    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计年应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采取按月或季度的方式申报纳税,申报缴纳期为每月的10日前或后10日内。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对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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