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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结束前,还在工作中,在工作场所附近的工作场所范围内被小汽车撞倒,对方逆行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是工作上的工作,工作场所应该负什么责任,应该赔偿多少

劳动纠纷 2021-06-23 1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规定,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如下:
    (一)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在工伤保险基百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 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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