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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参加

债权债务 2023-04-17 07: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啊,可以书面提出补充登记债权等诉求
  • 债权人会议可以不去,但债权人不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可能会对自身的债权实现造成影响。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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