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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人的赔偿费一般怎么计算,赔付前12个月薪水假如正中间有三个月请沒有薪水,这三个月是否算赔付12个月里,還是一次向前三个月

合同纠纷 2021-06-25 0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你在哺乳期,单位是不能跟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赔偿金的计算可以参考损害赔偿范围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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